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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的两难困境:要么“自私鬼”要么“伏弟魔”?

最近,电影《我的姐姐》热播,再次激起了舆论对于重男轻女传统观念的讨论,“姐姐是否有义务抚养年幼的弟弟?”——这一问题也引发了来自法律、伦理、公共政策等多个层面的辨析。而现实版“我的姐姐”的出现,似乎更给这场讨论增添了事实层面的印证。

据媒体报道,20岁的云南女孩小刘近日在杭州跳河轻生,所幸获救。小刘父母离异,她十几岁就出来打工养活三个弟妹,由于不堪忍受 生活压力,曾多次自杀。目前,小刘的舅舅已将其接走,妇联也已介入。

从乘风破浪的“姐姐”到《我的姐姐》再到无奈轻生的“姐姐”,这个社会在追求性别平等的道路上艰难地掘进。人生不是一场“爽剧”,是在相互交织的难题中寻找出路;社会观念的“纠错”,也不是在泳池里撒一把消毒剂,而是要通过日复一日地努力、一点一滴地矫正,在生活的长河里重建一种健康的生态。

首先需要厘清的是,现实中小刘所面临的极端困难,并非错误观念带来的恶果。造成这一悲剧的,不是“重男轻女”,而是一对极不着调甚至已涉嫌违法的父母以及一个还不够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无论遭遇困境的是哥哥还是姐姐,当地社区、街道、妇联、执法部门、民政部门都应该有更敏锐的问题意识和更积极主动的责任意识,帮一把、扶上马、送一程,这本就是分内之事。

当然,这件事之所以引发热议。也的确和电影一样,戳中了积聚依旧的某种社会情绪。毋庸讳言,比起“兄妹”来说,“姐弟”组合的广泛存在算是特殊历史背景下的产物。当牢不可破的性别观念遭遇同样坚硬的生育政策,由此也造就了一批“身残志坚”的姐姐们。和电影中的情节非常类似,我是姐姐,有一个小我10岁的弟弟。

不过,我并没有因为弟弟的到来受到太多薄待,也没有像小刘一样过早承担起家庭的重担。我顺利完成了学业,拥有稳定的工作,不断实现着自我价值。但敏感如我,当然能够感受到这些年来“姐姐”和“弟弟”两个身份背后的差别。即便到了现在,我与弟弟已各自成家,我仍然能够感受到父母对儿子特别的情感以及他们与我的家庭之间刻意保持的距离。我甚至知道,我不时给父母的零花钱,也被他们一点点攒下来,以便在儿子买房、养娃时能出一份力。

假如我是一名女性爽剧的拥趸,我就应该无情地戳穿父母的“把戏”,痛斥他们种种“重男轻女”的做法,并勇敢地争取自己作为女儿的每一份权利。但这样做果真就能一直爽下去吗?把属于我的抢回来,就能够找到“自我”吗?

抛下所有,活出自我,看似很爽,但生活和情感的复杂程度远远超出概念本身。没有亲身经历的人,或许很难理解姐姐对弟弟那种几乎是半个母亲式的爱。而剥离了亲情和家庭的“自我”又何尝不是一种缺失?试图用一个抽象的概念给所有女性一个相同的解法,是一种智识上的怠惰;而将这种解法定义为唯一的正解,则可能陷入另一种偏激。

最近关于性别话题的种种讨论,也时常遇到类似的困境。很多原本有价值的议题,常常终结于两性之间或是同一性别内部的相互贬低和对立。这也导致女性的选择空间越来越逼仄——要么“自私鬼”,要么“伏弟魔”。而真正的女性独立,应该是既不被传统道德观念所绑架,也无需被抽象的“自我”概念所绑架。

说到底,社会性别观念的进步,靠的不是东风与西风的缠斗,而是在具体而微的生活细节中,一点点梳理男性和女性的相同和差异之处、家庭和自我之间的融合与边界所在,从中识别出最具有公共性的议题,例如扶助困难群体、保障女童教育、纠正就业歧视、完善养老体系等等,通过社会基底的改善来逐步引导观念的变迁。如此,那些有勇气追求自我价值的女性才不必遭受伦理和生活的双重暴击,真正地做出发自内心的选择。

正如编剧游晓颖在解释电影开放式结局时所谈到的:我们要强调支持,而不是支配;告诉女性应该怎么做,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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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所需,并不是要做些事,而是要有所为,或是说,需有所是。——梭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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